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1年1月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在全省14个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丹东位列第一。
丹东是辽宁水资源大市。近年来,为破解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保障水安全,我市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努力打造“水美丹东,宜居佳地”。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17年11月,我市正式通过水利部、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行政验收,全面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任务,成功跻身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行列。
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这份沉甸甸的“国字号”荣誉,是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带给群众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态实惠。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我市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46个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7.8%,11个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各流域水质均达到Ⅲ类,鸭绿江、爱河等主要河流水质常年达到Ⅱ类。近年来,我市还完善了从源头到入海口的水质监控体系,有效保证了水质优良,水生态健康程度得到恢复,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同时,加强水利工程生态化建设,依托大东沟、南大河、花园河、大沙河、青年湖等城市内河湖,坚持柔性治水,打造沿河湖生态景观长廊。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投入资金16.6亿元,重点实施了丹东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城乡节水减排工程、城市供水重点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民生工程,构建了全面系统的水环境、秀美健康的水生态、坚实可靠的水安全、现代严格的水管理、边境特色的水文化五大水生态文明体系。
建设水生态文明,必须遵循人、水、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我市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管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护航。制订完善相关法规,出台《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丹东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等多部文件,做到有法可依。全力推进河长制,编制并印发了《丹东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8个县(市)区和88个乡(镇)全部印发河长制工作方案。
不仅如此,我市还结合自身边境沿海特色以及独特良好的水生态禀赋,探索出一条以“青、绿、蓝、灰、红”五色共融,建设区域水生态文明的新路径,初步形成了边境沿海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在“青色”建设中,我市推进青山保护工程,奠定全市水生态基底。对占市域面积75%的山地丘陵区实行差别化管理,做到规划数据矢量化、保护分区小班化、监测监管信息化。在“绿色”构建中,我市实施生态治河及湿地保护,保护鸭绿江一江碧水活流。加强岸上点面污染源头减排、建设河水清澈“生态绿巢”、开展鸭绿江口湿地保护,维持河流良好的生态系统和自净功能。通过“蓝色”建设,我市加强岛屿保护,打造滨海生态圈。强化海洋环境修复及资源保护,开展海岛生态修复、海洋牧场建设、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等行动,促进了滨海生态系统健康优美。在“灰色”建设中,我市升级水利基础设施,保障城乡水公共服务。开展了丹东城市供水重点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道治理工程等建设,保障公众基本的供水和防洪排涝安全。在“红色”建设中,我市严守水生态红线,传承特色水文化。突出以红色边境为核心的水文化载体建设,提升公众水生态文明意识,促进人水和谐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