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促进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落实和中小学健康成长,近期,丹东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档案建设试点工作,选定实验小学分校、丹东市第五中学、丹东市第六中学、振兴区红房小学、元宝区新安小学、振安区五纬小学、凤城市第三中学、东港市大东小学、宽甸县第二初级中学九所学校为试点学校。
本项工作由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我市心理健康教师核心团队成员、县(市)区心理教研员、各试点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心理档案建设工作共分为前期调研、基础信息录入、测验实施、结果生成、档案建立、后期跟踪六个阶段。在本学期结束前会完成试点学校选定年级的心理档案建设工作。通过试点工作,理清了中小学心理档案建设工作思路,为下一阶段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档案建设工作做好了准备,摸清了试点学校选定年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提高了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确了今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