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初,振安分局楼房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镇内有人偷砍盗伐林木,请求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接到报案后,楼房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工作。经过询问了解到,由于报案人前段时间一直没有在此居住,最近回来后竟然发现自家山上“光秃秃”的了,一大片柞树林被盗伐。经初步勘查,现场被盗柞树200余棵。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通过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视频,以及大量走访周边群众,逐个排查附近乡镇的木材收购点,最终锁定同村的村民黄某有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依法将黄某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面对如山铁证,嫌疑人黄某如实供述了其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据黄某交代,由于自己对附近村民家都比较了解,知道这户人家经常不在这里居住,便起了贼心,陆陆续续将山上的柞树偷偷盗伐,分批次卖给附近的木材收购点,共卖得赃款4000元。
目前,嫌疑人黄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