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市审计局召集东港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经合中心、市水务集团等27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就落实好省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召开督办会。针对未完成整改的38个问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整改标准。对即时整改、不可逆性既成事实、机制体制影响以及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分别采取立行立改、出台相关办法和操作指南、分类施策和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整改计划和时间表等切实举措,确保问题得到切实整改。二要确保应改尽改。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一个一个研究、一个一个落实、一个一个整改,不可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三要保证审计整改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材料要有理有据,各地区要对所属部门的整改进行严格把关,向省审计厅交上高质量的审计整改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