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月12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辽民助函〔2020〕130号)文件,丹东市等6市被评为优秀单位。按照绩效评价明细表,我市总得分90.6分,仅次于大连、本溪,首次位居全省第三。其中,“工作保障”分项考核位列全省第一。
奋发进取,守正创新,今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采取“紧急程序”“上限救助”“无差别救助”等“三个一律”原则,累计临时救助7194人次,发放381万元。救助人数是去年的2倍。为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073万元,惠及44.4万人次。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防护口罩48万片。相关工作分别被《中国社会报》《辽宁日报》等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二是高标准完成低保提标工作。各项增幅均高于省定标准。三是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效显著。先后开展“两全一专”排查督查,实施挂牌督导,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提前完成了我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任务。四是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全省首家以市级为单位完成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为省内其他地区提供了成功范例和典型经验。年内有望实行困难群众劳动能力鉴定机制,为精准认定低保服务对象提供权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