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虎山公安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石虎沟乡村民贾某家里私藏一支“鸟枪”。民警随即来到庄某家进行调查,并从其家中搜出一把私藏的枪支。据贾某交代,这把“鸟枪”为其前夫的遗物,为早些年间其前夫上山打猎使用,竟是自己的“传家宝”,收藏家中多年。前一段时间得知公安机关在全县开展收缴整治私藏枪爆物品专项行动,并看到民警到自己村里反复宣传,但妻子一合计,竟然是传家宝,以后就给儿子用继续传承下去,便隐瞒不报,决定继续收藏下去,不料,遭到群众举报。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主动检举揭发非法制造、私存、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行为,主动交出私存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共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建平安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