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近日,市水务局成立督查组,对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振安区开展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工作。
督查组制定了本次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督查内容、方式及要求。督查内容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管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等情况。
督查组查阅了各地水土保持部门相关档案资料,并实地抽查了部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情况。座谈会上,督察组针对现场调查和查阅档案资料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此次督查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能力,督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