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国广大乡村绿化美化进程,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国家林草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国家森林乡村的评价,涉及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共25项具体评价指标。
经市林草局推荐和省林草局评审,国家林草局认定,我市21个村上榜“国家森林乡村”,这些村2020年将分别获得辽宁省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21个村名单如下:
凤城市(11个):凤山区大梨树村、宝山镇岔路村、大兴镇大兴村、赛马镇东甸村、凤山区良种村、刘家河镇刘家河村、鸡冠山镇暖河村、边门镇建设村、东汤镇石桥村、蓝旗镇镶白旗村、青城子镇白云山村。
宽甸满族自治县(6个):青山沟镇青山湖村、下露河朝鲜族乡通江村、灌水镇天华村、长甸镇河口村、振江镇浑江村、振江镇绿江村。
东港市(4个):北井子镇獐岛村、孤山镇大鹿岛村、十字街镇宏天村、新农镇鹿圈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