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丹东市组织各编限单位认真开展丹东市“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现已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丹东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报告已按时上报省林业局审查。
我市“十三五”期间严格按照省下达分解的采伐限额,认真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同时确保各有关基层单位正常组织木材生产。全市在“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跨年度、超限额、私自串项开证和无证采伐林木的现象,林木采伐总量没有突破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
本次编限共涉及全市17个编限单位。为切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根据《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市林草局成立了由刘大勇局长任组长、辛立军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并对编限单位的主要技术骨干人员进行了培训。
编制工作过程中,市林草局对编限单位资源数据、计算参数、测算的年采伐量都进行了严格审核,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准确。经采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合理年采伐量测算系统测算,我市测算合理年伐量为139.2万立方米,其中主伐45.6万立方米,抚育58.7万立方米,更新采伐15.6万立方米,其它采伐6.4万立方米,低产低效林改造12.9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