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丹东港正常航运秩序,确保商船航行和航道安全,丹东市公安局港航分局与海事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渔民私自投放在港区及航道水域内的地笼和网具开展了集中清理。
近日,港航分局接到港口及商船反映,有渔民违规将网具安放在港池及航道内捕鱼,有的长约近百米,犹如一条条“海龙”纵横交错在主航道附近,极易造成商船螺旋桨缠摆,酿成航运事故。港航分局闻警而动,会同大东港海事处出动执法艇对港池、航道等重点海域开展地毯式排查,累计航程30余海里,起获捕鱼网具20余副,地笼1000余米,警告2人。
警方提示
在港口水域港池、航道、锚地内捕捞、挂网、投放地笼等行为将会严重影响生产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违法人员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禁渔区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