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辽宁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发放了全市首张食盐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标志着食盐的食品安全监管进入新阶段。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盐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的“调味品”类别提出,类别编号为“0306”,名称为“食盐”。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丹东实际,按照省局要求制订了食盐生产许可工作方案,主动与企业对接,积极组织专家指导该公司对车间、设施设备等进行升级改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力争该公司早日达到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6月11日,辽宁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提交相关申请,市局启动“绿色审批通道”,安排工作人员为其进行网上审批,当天就完成了材料的确认、审查和受理。在申请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又以最快的速度组建起审查专家组并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审查, 短短3个工作日即完成审评发证工作,有效助力企业开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