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头道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某业主报警称:刚刚有人从楼上扔下一个玻璃瓶子,玻璃碴子溅起来险些划破他的头部,希望民警能够找到当事人。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于受到惊吓,康先生惊魂未定地说道:“太危险了,不知道是哪家,好在我点子比较好,这要直接砸在我脑袋上,脑袋肯定是‘开花’了!”
民警深知高空坠物侦查难度极大,线索、证据转瞬即逝,遂立即组织民警对现场进行走访排查,同时技术人员对现场痕迹物证进行采集。该栋楼共17层,民警从上往下逐户排查,当走访到第13层楼住户张阿姨家时,年迈的张阿姨承认刚才是她在窗户边给花浇水,不小心把窗台上的玻璃瓶子给弄倒了,直接掉落了下去,她也害怕砸伤路人或行走的车辆,便趴窗往下看了一眼,未发现有人受伤,便继续浇花。没想到还是出了意外。
知道有人险些被砸伤,张阿姨连声道歉,看张阿姨年岁已高,张先生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警方提示:高空坠物害人害己,要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成年人要提高自身素质,以身作则,杜绝高空坠物。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使其遵守社会公德,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高空坠物事件频发。消防员曾做过实验:当你从25楼丢下一块巴掌大的西瓜皮,如击中头部可致人死亡;当你从25楼丢下一个鸡蛋,冲击力同样足以致人死亡……高空抛下的不是物,是凶器!无关大人孩子,高空坠物都该严格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