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2019年度秋粮收购基本结束。全市已收购2019年秋粮约62万吨左右,其中玉米44万吨左右,水稻18万吨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按照我市2019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本级普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我市2019年度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市、县(市)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重点是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收储企业,针对企业粮食收购资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情况、支付农民售粮款情况、报送统计报表以及其他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采取查看台账、查看账目、查看收购原始票据、查看库房和询问等方式进行。
自2019年11月下旬至今年5月,全市共计检查粮食企业49家,检查72次,出动检查人员246人次。其中,东港市检查企业26家;凤城市检查企业15家;宽甸县检查企业4家;市本级检查市属企业4家,抽查各县(市)企业23家。全面覆盖了全市范围内有秋粮收购行为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
经检查,除个别民营企业统计台账登记不规范外,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总体表现良好,都能做到依法依规收购秋粮,所查企业均具有粮食收购资格,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做到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不存在“打白条”现象,均能够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均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也没有其他违反粮食收购政策的情况。秋粮流通市场平稳有序,切实维护了全市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增强了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为农民卖粮和粮食经营者收购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