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肉制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按照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制品生产销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肉制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严格把控生产环节,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加工环境是否符合GB14881等规定;是否存在无证或超范围生产加工;是否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尤其是未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肉类;是否违规采购加工野生动物;是否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超期变质原料肉生产加工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标注标签内容以及成品是否按规定检验等。严厉打击不从正规渠道进肉、不索证索票等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加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二是严把销售环节,重点针对销售肉制品(熟食)的单位或个人,督促肉制品(熟食)销售单位或个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所销售的肉制品(熟食)必须做到索证索票,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熟食食品标签”,及时记录食品来源、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标签格式和内容由市局统一设计,印发至各县(市)区局使用;确保销售人员按时体检,并保证健康证在有效期内;销售肉制品(熟食)必须有效防护,避免直接暴露在空气中,避免消费者直接触碰,防止飞沫附着和交叉污染。
市市场监管局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建设年重点工作,结合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在肉制品小作坊30家以上的地区至少创建2家示范店,30家以下的地区至少创建1家示范店。要求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持边查处边规范,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规范一处、达标一处。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屡教不改、边整边犯、没有任何食品安全责任感的单位坚决关停;对未经许可或超范围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不索证索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销售者,要监督其立即整改;对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肉制品生产销售单位的诚信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动员全市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