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清理整治野广告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9月19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野广告专项行动,打响了一场清理整治野广告的歼灭战、攻坚战,截至10月16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喷涂、张贴“野广告”违法嫌疑人180人,其中行政拘留38人、取保候审1人、训诫141人,收缴“野广告”20677份、模具8个,共清除172张(处)“野广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继续加强打击整治野广告工作,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坚持打击整治与恢复建设两手抓,坚决依法铲除影响城市形象的“牛皮癣”,建设大气秀美新丹东。公安机关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不印制、不发放、不张贴、不喷涂各类有损城市形象的各类小广告、野广告。
2、恳请市民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举报各类张贴、喷涂小广告、野广告的不法行为。
3、曾经张贴、喷涂过小广告、野广告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承认错误并清除小广告、野广告的,予以从轻或免除处罚。
4、凡是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或线索的,公安机关将迅速核查处理,并视情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丹东市公安局110,3118836
东港市公安局7144956
凤城市公安局3512727
宽甸县公安局5169110
振兴区公安分局3148312
元宝区公安分局2814038
振安区公安分局4143457
合作区公安分局3121318
丹东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