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丹东警方向城市“牛皮癣”说“不”)
乱贴、乱画等小广告被称为“城市牛皮癣”,泛滥成灾、屡禁不绝,对城市环境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不但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而且还潜藏着大量的诈骗信息以及由此造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不断提升丹东旅游城市的品位和形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人居环境,丹东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五大一严”行动,从9月19日晚开始,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下重拳、出重手,开猛药、治顽疾,坚决向城市“牛皮癣”说“不”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喷涂、张贴“小广告”嫌疑人37人,其中行政拘留25人、取保候审1人、训诫11人,收缴“小广告”22846份、模具9个。
层层发动聚合力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党委成立了由市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集中专项行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层层动员部署,逐级压实责任。
9月20日,召开各县(市)区局、相关警种部门打击整治“小广告”视频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各属地分局、重点派出所要积极行动,迅速打一场打击整治“小广告”的攻坚战。
9月22日,召开了全市打击整治“小广告”专项行动调度会,对“国庆”期间全市“小广告”专项整治进行部署。
此外,将行动纳入“十大攻坚战役”进行考评,每日一调度,每日一通报打击整治工作情况。
其间,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当好操盘手、盯住具体事,以工作目标高于以往、工作措施严于以往、工作成效好于以往的标准要求,全力以赴推进行动开展,实现有隐患及时消除、有问题及时解决、有空白及时填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对发放、张贴、涂写小广告等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规定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小广告背后隐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之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巡防抓现行
针对乱贴、乱画小广告行为昼伏夜出、行踪诡秘的特点,市公安局精心摆布、科学布局,各级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将巡防力量摆上街面,摆在易发案地段和易发案部位,切实提高发现率和抓获现行率。
巡逻防控时间侧重于每晚8时至次日早6时,以商业繁华区、广场公园、主要干道等人员密集区及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小广告高发区为巡逻重点。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开展网上巡查,实现巡逻力量在重点防控区域全天候覆盖,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威慑,使其不敢为、不能为。
9月20日晚,元宝公安分局九道、八道、六道口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防控时,成功抓获三名张贴小广告违法嫌疑人。经询问得知,违法嫌疑人初某、李某、周某分别系开锁公司、房屋中介员工,为拓展业务,近三年来在市区居民楼道内、墙壁等处张贴小广告共计上万余份。目前,上述3名违法嫌疑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9月20日16时,振安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将张贴小广告的高某和陈某抓获,该二人系从事开锁工作,于今年4月至8月间为招揽生意,多次在振安区各小区楼道白墙上张贴小广告达数万余张。现高某和陈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宣传发动重奖励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引导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小广告整治中来,做到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市公安局相关人员表示,“通过层面多、辐射广的宣传发动,最大限度挤压小广告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五大一严”行动和“安全隐患大家纠”主题宣传活动,将“安全隐患大家纠”网络平台作为安全隐患举报通道,利用“百万警民微信群”广为发布,通过有奖征集线索来扩大宣传覆盖范围。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相关线索的真实程度、影响大小进行评价后,发放20元至200元不等的奖金;提供重特大安全隐患线索的,视情提高奖金发放额度。
9月21日10时许,浪头边境派出所接五一八社区工作人员报警称:在新开岭五一八社区家属楼墙体被人喷涂广告。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在五一八社区家属楼墙体被人喷涂广告无法去除。民警立即根据广告信息线索进行侦查,将违法嫌疑人王某、吕某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王某、吕某涉嫌故意损毁财物,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日18时30分,振兴公安分局临江派出所民警通过发动群众,查获一粘贴小广告违法嫌疑人张某,该人为退休医务人员,从事上门扎针工作,为扩大宣传,张某于今年7月至8月期间在振兴区锦绣花园、鸿景园等小区楼道内,利用黑色油性笔涂写广告,造成楼内墙面、电表箱等设施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