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死刑3人!死缓2人……“禁毒日”前,丹东公开宣判10人)
警钟长鸣!
死刑3人 死缓2人
无期2人 有期3人
涉毒案衍生洗钱罪为我省首例
今天,在第32个“6·26国际禁毒日”前夕,丹东中院召开毒品案件公开审判大会,依法对两件涉毒典型案件中的赵某某、岳某某、李某某等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其中,判处死刑3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人,判处无期徒刑2人,判处六年至十年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3人。
本次公开宣判选取的两起毒品犯罪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效应,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涉案毒品数量大,两起案件涉毒数量分别为近11公斤、近9公斤,影响极其恶劣。
二是涉毒犯罪呈现家族式犯罪特征,其中一起案件除“上线”外,其余四名被告人系夫妻关系、姐弟关系、同母异父姐妹关系。
三是因涉毒犯罪行为洐生了其他犯罪行为,两起案件由涉毒犯罪洐生出非法持有枪支案、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案、洗钱案等,这暴露出毒品案件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等特点。
四是其中一起涉毒案件衍生的洗钱罪,不仅犯罪数额达千万之巨大且系辽宁省首例。
毒品犯罪具有暴利性特征,犯罪分子以合法形式将赃款洗白的手段日渐多样,本案中,贩毒赃款用以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洗白,该案系辽宁省首例涉毒洗钱案,被告人周某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丹东中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果展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人民群众进一步认清了毒品的危害,为构建和谐丹东、平安丹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丹东发布公众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