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积极落实“营转非”大客车安全管理工作)
6月11日,交警支队振安二大队开展对“营转非”大型客车及非法营运的6到9座农村个人面包车开展清理整治。
此次整治,要对照存量表,逐台排查“营转非”大客车,查看是否存有“三类”(逾期未检、未报废、三条以上违法未处理)违法情况,对违法的车辆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违法“清零”。要检查“营转非”大客车标识粘贴,并对车辆配置的灭火器、安全锤、应急门窗等设施进行检查。按照《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查获的无证营运车辆,移送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辛军 记者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