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宽甸县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真正转变,深入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彻底改善农村河湖面貌,强化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县水利局以“河长制”为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对河道垃圾清理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河道垃圾、河道“四乱”、盗采砂石、水域污染、非法取水、破坏流域环境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自4月份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参加清理工作的人员累计达8487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70台次、运输车辆1046台次,清理河道垃圾9619立方米,累计投入资金183万元。排查河湖“四乱”问题38处,清理销号35处,3处乱占水域问题正在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打击非法采砂案件1例,警告8起、12人次,罚款1万余元。
为绿化美化河湖环境,共栽植河道护岸林22万株,投入资金80万元。为彻底清理整治城区东西滨河脏、乱、差问题,县水利局对东、西滨河(除爱委会分区)进行集中清理,投入资金10余万元。目前正在开工建设的东滨河生态景观综合治理项目,将推进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场所,成为展现我县城市形象的一大靓丽景观。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显著,正在向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面貌建设目标稳步迈进。(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