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开展“个转企”工作。
截至2018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约14万户。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全市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现有生产经营条件基础上,具有一定规模、并有转型升级为企业意愿的,可以申请办理“个转企”,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转型后升级的企业类型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优势凸显。为更好推进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2019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量化全市年度重点培育7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目标任务,确立转型升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细化工作责任,对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我市将召开2019年度“个转企”工作推进会。
今后,我市将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个转企”工作稳步推进。突出转型重点行业,建立完善培育库。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和区域发展定位,以及特色乡镇建设和创业基地、产业园区发展等情况,确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按照“转型升级标准”“精准定位”转企对象的要求,统筹考虑2018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情况,持续完善我市实施转企培育库、引导转企培育库,建立完善重点培育目标梯队,为下一步的转型升级工作奠定基础。
创新服务机制,优化扶持政策。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提供协同代办服务。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争取政府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对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调动和激发“个转企”的积极性。
实行定点培育制度,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对已经确定的培育对象,明确1名工作人员进行跟踪联系,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其尽快转型升级,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转型升级相关手续。围绕全省邮储“百亿送贷行动”,组织专题融资对接会,推动解决转型升级企业融资难问题。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特色小微企业展示平台”,公示转型升级企业相关信息,不断拓宽其市场发展空间。
组织开展跟踪回访服务活动,巩固转企成果,及时了解转型后企业经营状况,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我市推动转型升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