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城市承担农业农村部的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2〕304号)要求,建设现代农业、畜牧、水产科技示范基地,基地采取自建、租用、合作方式,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畜牧、水产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根据遴选上报情况,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组织了农业系统专家组,分别对上报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种植业(含农机)
1、海城市园艺科学研究所
2、海城市海清湾家庭农场
3、海城市宝丰蔬菜种子有限公司
二、畜牧业
1、海城市宏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三、水产业
1、海城市汇丰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徐 盾
联系电话:0412-3380026
如对以上公示单位或企业存在异议,可以自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提出意见或建议。
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