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凝聚巾帼力量 共建美丽庭院)
2019年,县妇联全面贯彻落实省妇联关于“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以“美丽示范庭院”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打造“美丽庭院+”模式,引领广大家庭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弘扬文明新风、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全县涌现出省级示范庭院153户,市级示范庭院20户,县级示范庭院308户。
“美丽庭院+机制”模式使创建活动常态长效。主动争取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重视和支持,将活动纳入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整体规划,联合制定下发《台安县“美丽示范庭院”评选活动方案》等指导文件,出台县级“美丽庭院”活动评分细则,以“庭院美、居室美、绿化美、人文美”为创建标准,建立常态化“美丽庭院”的创评工作机制,构建县级、乡镇和村(社区)联动与家庭自评、群众互评、各级妇联评定“三措并举”的工作格局。
“美丽庭院+行动”模式使创建活动内涵丰富。开展美丽庭院——绿色教育行动,在妇女和家庭成员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创建知识培训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引导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理念。开展美丽庭院——环境整治行动,着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清理庭院卫生死角、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同时号召每家每户种植绿色植物、花卉和盆景,在房前屋后、院落空间进行绿化布景,变小家园为小景园、小花园,让乡村美起来、亮起来、绿起来。
“美丽庭院+引导”模式使创建活动影响广泛。注重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广渠道、多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妇女和家庭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标准步骤。注重典型引导,打造一批可学习、可复制的示范庭院,让广大家庭学有榜样、干有遵循。充分发挥基层妇联执委、女致富带头人、最美家庭等群体的示范作用,以“一带一”的方式,实现以“自家美”带动“家家美”的目标,助力台安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