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供苏禽类屠宰加工企业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转发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商请做好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工作的函》工作要求,为保证进苏动物产品安全,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台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9月24日对台安县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鞍山丰盛食品有限公司、鞍山市合发肉禽有限公司供苏禽类屠宰加工企业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市县两级工作人员严格审查相关屠宰加工企业动物防疫活动及动物防疫条件考核事项,重点审查了企业机构人员、管理制度、信息档案记录、厂区选址及布局及企业设施设备等事项。通过对考核事项认真对照,严格审查,规范企业屠宰加工,确保进苏动物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