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
8月1日上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鞍山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提高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鞍山市住建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会。
培训会从国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背景;国外“生活垃圾分类”先进经验;鞍山市垃圾分类工作现状及未来垃圾处理方式 ;开展垃圾分类的意义、方法四个方面全面介绍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阐述了党政机关率先强制垃圾分类 的重要意义。此次培训会指导各市直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四分法”分类,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会后市住建局市容环卫科科长宋红梅带领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对垃圾分类区域进行了参观学习,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如何具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指导并解答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