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假照开公司 诈骗25万装修款后逃匿)
20日,记者从铁西法院了解到,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间,被告人王某先后与被害人张某等12名客户签订装修协议书,收取装修定金以及先期装修款共372200元。在进行部分开工装修后,王某将客户后期装修预付款约258500元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生活花销,之后更换手机号并逃匿。近日,铁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5年3月20日,张某与王某签订装修协议,合同金额46000元。张某先后交付王某三期装修款共39100元,第一期水电(13800元)基本装修完,卫生间、厨房和洗衣间前面瓷砖装修好了。2015年5月份,装修工程停工,张某与王某联系,发现其手机号已经被注销。随后,张某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发现,王某在没有任何装饰装修资质的前提下,以“逸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在立山区门店挂牌营业。2014年,其以虚构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的身份,网购了假冒的“逸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利用该营业执照对外宣传及开展装饰装修项目。2014年年末至2015年期间,王某为了填补公司资金亏空,先后与被害人张某等12名客户签订逸美装修协议书,收取客户装修定金以及先期装修款共计372200元。在对客户装修工程进行部分开工装修后,王某将客户后期装修预付款238500元占为己有,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生活花销后逃匿。被告人王某于2018年11月1日被沈阳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王某被抓后供述,其在2014年年末就出现了资金亏空,之后又陆续与其他客户签订装修协议,主要用于填补之前的资金亏空。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其以逸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张某共12个装修客户签订装修协议,合同金额共计488000元,实际收取装修客户款项金额372200元,部分装修已经施工,部分未施工,没有施工的涉及大约258500元。这部分客户装修款,其用于偿还之前拖欠的装修材料款及个人花销。后来因为装修客户向其要钱,其没有钱,就换了手机号并逃匿。
铁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虚构的公司名义,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装修协议并诱骗客户履行协议,收受客户预付款数额巨大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某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258500元人民币。
千山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