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清理规范社会组织370家 清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中整改154家,注销95家,撤销121家)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鑫)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8年,我市开展了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共清理规范社会组织370家,占比32%,其中整改154家,注销95家,撤销121家。
2018年,我市以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长期不开展活动;应建未建党组织;在职或者退(离)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未履行审批程序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清理规范社会组织中,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承担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和开发区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同时,重点加强与市卫计委、体育局、教育局、工商联等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较多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全市参加此次清理规范的社会组织1158家,最终清理规范社会组织370家,占比32%,其中整改154家,注销95家,撤销121家。
今年,我市将按照《全省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从严从实巩固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成果,督促各单位坚持执行,形成长效。对纳入清理规范范围的社会组织重新梳理,达到整改要求的清零销号,达不到要求的制定整改台账,限期进行整改。在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按照清理规范标准严格把关,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