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销售点周边10米范围无明火设施使用)
烟花销售做好安全防范。 北方晨报、印象鞍山记者佟利德摄
1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零售点经营和安全管理符合相关要求。
烟花经营应符合三方面规定
当天上午,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殿忠带队,先后对解放东路与荣誉街交叉路口西北角、东亚第一城二期西侧空地等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检查。
在现场记者发现,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在其周边10米范围内,无明火设施的使用,每个销售点都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并摆放了灭火器。记者了解到,销售点与影剧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地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和消防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4米。
现场一销售人员称,在开售烟花爆竹之前,都进行了安全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全市统一限定最高零售价
今年,我市的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1月27日至2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二至正月十五日),可燃放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日)。市区共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98个,烟花爆竹的批发销售由鞍山市日杂有限公司负责。
今年我市新上市烟花爆竹的种类和价格如何?市日杂公司徐经理介绍,今年,我市新上市烟花爆竹种类与价格与去年变化不大,在价格上,全市统一限定最高零售价,消费者如果超过最高限定价格购买,一经核实,可获得十倍价格赔偿。此外,每个烟花爆竹上都有鞍山日杂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消费者可借此查询附近销售网点和价格信息。北方晨报、印象鞍山记者佟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