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腊月廿二烟花开售市区不超98个点)
本报讯北方晨报、印象鞍山记者佟利德报道1月10日,记者从鞍山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今年,鞍山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1月27日至2月19日(农历腊月廿二至正月十五),燃放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19日(农历腊月廿三至正月十五),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点总量控制在98个以内。
据悉,今年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必须由取得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负责。市内城区、开发区烟花爆竹的批发销售由鞍山市日杂有限公司负责;海城、台安、岫岩烟花爆竹的批发销售由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点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的原则,布置在空地上。选址应满足零售点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10米范围内,无明火设施使用;与商场、影剧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和消防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4米等基本安全条件。
据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监三科工作人员李观介绍,今年,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将总量控制在98个之内,其中铁东区不超过33个,铁西区不超过23个,立山区不超过28个,千山区5个,经济开发区4个、高新区5个(详情分布见下表)。此外,春节期间,我市还将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我市还公布了两部举报电话:5892208,877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