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康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内,工作人员正在向市民细致讲解《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内容,让市民更加了解文明行为的意义和内涵。同时,县委宣传部组织制作公益宣传海报和视频,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户外大屏、公共广场、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广泛刊播,大力弘扬文明新风,积极培育文明风尚。
市民唐浩说:“学习了《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关于文明出行、爱护环境、遵守秩序、邻里互助等内容,我觉得我也要从自身做起,比如爱护公共环境、礼让行人、文明用餐、礼貌待人,用实际行动为咱们的美好家园建设添砖加瓦。”
县委宣传部紧扣“学条例、践条例、传条例”主线,专门组建宣讲团,以生动的宣讲范例、自身的实践事迹以及专业知识,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全方位宣讲活动,在全县持续掀起学条例、用条例、遵条例的热潮。
康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副所长李琦璋说:“作为税务工作者,我们将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礼仪规范,提升服务温度,把文明服务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用更专业的服务和更文明的作风来提升税务形象。”
在做好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康平县委宣传部更注重以“践”为重,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文明交通、礼仪培训、绿色出行、文明用餐等一系列实践活动,通过场景渗透推动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在我县多个路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干警正在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工作。
康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辅警刘光耀告诉记者:“我们在康平县内每天不定时地开始,在各个路口进行针对电动车与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摩电整治行动,在此劝导广大的市民朋友们文明骑行,安全出行。”
市民黄雨鑫说:“(交警)也告诉我了,一定要出门戴头盔,文明出行。以后(我要)注意。”
从“学”到“做”,从“知”到“行”,县委宣传部以《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抓手,将文明培育融入城市治理的毛细血管,让文明规范可感可触、可学可做。
康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汤国柱说:“县文明办作为牵头落实部门,始终围绕家喻户晓、人人践行、常态长效目标,扎实推进《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见效。下一步,我们将《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全县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