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多地校服招标工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多个区在近期校服招标项目中,中标价格低于市场主流价格三分之一,且中标的都以小作坊为主,主流校服供应商都很难入围。此举被指严重违背 “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及“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等相关政策,涉嫌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适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前提条件是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再剔除低于成本的报价和明显不合理的报价,以提出“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重庆近期校服中标价格低于市场主流价格三分之一,甚至低于主流成本价,显然是不合理的报价。
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大力倡导建设 “统一大市场”,旨在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该地区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校服招标,可能导致外地优质校服供应商因价格因素被排除在外,限制了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与 “统一大市场” 建设背道而驰。
同时,《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明确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及要素自由流动等影响公平竞争的内容。在此校服招标中,单纯以价格最低作为中标标准,或设置了不合理的条件,妨碍了其他潜在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此外,“学校美育浸润行动” 强调通过美育提升学生审美素养,而校服作为学校美育的重要载体,其质量、设计等方面都应符合美育要求。若仅因价格低廉而忽视校服的质量与设计,将难以发挥校服在美育中的积极作用,不利于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招标方式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一方面,过低的价格可能导致中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材料,影响校服质量,损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缺乏对设计、品牌等非价格因素的考量,会使校服款式单一、缺乏特色,无法展现学校文化和学生风貌。
有家长表示,校服是孩子每天都要穿着的服装,质量和舒适度至关重要,希望招标过程能够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真正为孩子们提供高品质、兼具美感的校服,促进校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