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华社发表新华时评《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文章指出,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题中之义。面对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广大党员干部要拿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主动性,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文章强调,仍有不担当、不作为等思维惯性盘踞在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深处。有的当惯了“二传手”,善于“甩锅”“传球”;有的“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不敢动真碰硬;有的习惯“领导不批示,坚决不落实”;有的精于务虚表态,善作表面文章;还有的教条刻板,回避矛盾、推诿拖延。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同时,防止作风粗暴,破坏营商环境;拒绝装样子,防止随意决策。
将目光聚焦于校服行业,我们不难发现,一些地方仍存在不作为现象。以目前全国范围开展的校服采购专项检查来说,有力地打击了校服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以法纪力量守护校园这片净土。通过严格审查采购流程、监督资金流向,确保每一套校服都能以合理的价格、优良的质量穿在学生身上,守护校园风清气正,免受不良风气侵蚀。
然而,在这一积极行动推进的过程中,一种错误的论调悄然滋生并蔓延开来——多干事,易出事;要想不出事,尽量少做事,甚至不做事。在河南、河北、安徽等地,很多企业叫苦不迭:已经签订好校服采购合同,却因“学校不让发”导致生产好的校服大量积压在仓库,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从表面上看,校长们似乎规避了潜在的风险,实则牺牲的是校园整体形象和学生群体利益,也侵害了家长作为校服购买主体的相应权益。
而在辽宁、江西等地推行的“一市一款”校服改革,则是行政乱作为的典型例证。江西各地掀起“一市一款”校服款式征集热潮,试图以统一管理提升规范与效率。但从改革思路看,这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早在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
《意见》规范的校服采购模式是:校服采购可以采取学校自购、多校联合采购、委托第三方采购等多种模式。“一市一款”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模式,却以“一市一款”为前提,由市级教育部门主导采购。在此过程中,教育部门擅自扩大权力范围,越俎代庖,忽视了学校、家长及学生的参与权和选择权。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教育部关于校服管理工作的初衷,也可能导致采购过程中的不公平、不透明,为腐败行为留下空间。
辽宁、江西等地推行 “一市一款”,还反映出地方教育部门严重的政绩观偏差。实行 “一市一款”,短期内会让学生着装更加整齐、统一,这会让一些地方官员觉得 “一市一款” 的改革很有成效。但这一改革举措却与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所倡导的精神背道而驰。学校应打造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建设时时、处处、人人的美育育人环境;发挥校服的美育功能,引导学生关注服装美,提升学生的审美品位。然而,在“一市一款”的模式框架下,要实现这一点显然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