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振兴新突破 决胜勇争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6场)。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3.9万人,新就业人员20.8万人,同比分别增加8.4%、3.9%,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继续保持回辽留辽良好态势,新就业人数中18-45岁中青年群体就业占比73.8%,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社保改革任务平稳实施,个人养老金全面推开,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项重点指标顺利实现“开门红”。
就业是家事更是国事。马健介绍,省人社厅围绕22个重点产业集群提出19条支持措施,拟于近期密集出台全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等多项具体措施,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左右。一季度已举办招聘会4061场次,提供岗位数94.6万个,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缺口18.8万个。全年计划释放惠企政策红利20亿元,帮助各类经营主体解决用工缺口72万个。近期还将启动加力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8项重点支持计划。开展职称评审“直通车”“三专”行动,服务民营企业150家以上。深入推进“技能辽宁行动”,按季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广泛开展补贴性培训,近期还将启动实施2025年辽宁省“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专项行动,推动“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联动贯通,全年累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100万人次以上。
同时,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一季度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5万人,同比增加60.5%;帮扶1.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同比增加20.6%。计划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以上,7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此外,省人社厅还将稳妥有序推进重大改革任务。平稳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巩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成果。大力发展养老保险第二、三支柱,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进一步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
不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再提高20元。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早做好政策制定、预算安排和资金筹集,重点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落实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生育保险费政策,做好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
稳步扩大参保覆盖面。打造“社保服务进万家”特色品牌,持续开展“送温暖”“送政策”活动。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持续优化社保费申报缴费流程,精准拓展扩面空间。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