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应保障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的财产安全,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2.知情权:金融机构需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的欺诈信息。
3.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范围内,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不得强买强卖或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与服务。
4.公平交易权: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确保消费者在交易中获得公平待遇。
5.依法求偿权:金融机构应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并接受社会监督,当机构有过错时,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6.受教育权: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7.受尊重权:金融机构应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性别、年龄等因素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信息安全权: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管理第三方合作机构,防止金融消费者信息的泄露。
来源:平安养老险辽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