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风险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辽宁金融监管局消保工作“七个工程”要求,坚守金融为民初心不改,全力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践行金融企业的责任担当,坚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雪莲发表了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是,胸怀“国之大者”,做好金融消保工作。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深化,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日渐凸显。金融消保既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又是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需要,更是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二是,坚决贯彻辽宁金融监管局消保工作“七个工程”要求,提升金融消保工作质效。立足“大消保”定位,厚植消保理念,坚定实现消保工作与业务经营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在业务经营全链条中全面落实消保工作要求,扛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溯源治理,加强适当性管理,全面规范经营行为。成立消保纠纷化解中心,提高投诉处理效率,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以“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为契机,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宣传格局,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素养。聚焦“维护权益”主题,围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民办实事、打击非法中介活动、黑灰产治理等内容,量质并举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正面宣传和风险提示相结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要求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保险业大有可为。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积极履行金融大企责任,坚守“保险姓保”的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对金融保险的新需求,不断挖掘保险业为民普惠、为民托底的新价值、新优势,为守护消费者美好幸福生活贡献平安力量。
来源: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