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多部门联合发布,介绍辽宁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情况。
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哲介绍,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年初,省纪委监委以“一号文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5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六个纵深推进”提出18项监督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纵深推进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纵深推进营商环境问题诉求有效终结。持续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推动政府部门有力有效解决合理诉求;紧盯“12345热线”辅助决策成果转化等情况,严查“多次分派件”背后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梳理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办事事项为切入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质拓面。
二是纵深推进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有力破解。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等现象,聚力攻坚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深度清理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以纪营联动推动“综合窗口”改革持续深化,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清障护航。
三是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透明。围绕实现“一网监管”目标,监督推动国有土地、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等内容进入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入整治招标投标领域乱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监管;对“一网监管”发现的问题,既通报给职能部门整改整治,又通报给纪检监察机构深挖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
四是纵深推进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强力查办。紧盯诉求反映逾期未解决、办结后“不满意”、重复举报件,强化风腐同查同治;紧盯疑难复杂、干扰多、阻力大和超期未办结案件,强力突破“骨头案”“钉子案”;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涉企执纪执法,以高质量精准执纪执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五是纵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政法机关持续深化“三涉”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压实政法、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执法司法环境。
六是纵深推进“清风辽宁”“阳光辽宁”协同发力。以“清风窗口”“清风干部”“清风村社”等“清风典型”强化正向引领,以全领域拓展《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有力铲除“关系文化”寄生土壤,实现晾晒权力、接受监督、防治腐败一体联动,不断凝聚“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正能量。
省数据局(省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松涛,介绍了关于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据悉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经营主体降本增效为核心,以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目标,围绕优化“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诚信和谐的开放环境”等4个环境,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到底到边到事到人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决打好打赢决胜之年优化营商环境决胜之战。
一是在优化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方面,重点抓好便利经营主体准入退出、降低经营主体成本、拓展“免申即享”覆盖面、优化融资服务、推进公共资源公开透明交易等工作。
二是在优化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方面,重点抓好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拓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便企利民直通车”和基层行、实施“双评双促”等工作。
三是在优化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方面,重点抓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行“扫码入企”、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诉讼审判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四是在优化诚信和谐的开放环境方面,重点抓好诚信政府建设、便利信用修复、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便利来辽在辽外籍人员工作生活、推动各类园区高质量发展、拓宽政企沟通渠道等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母久深介绍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情况。据悉,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各类矛盾问题交织,社会各方高度关注。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与各地区、各有关单位一道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透明,加快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研究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项工作。调整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方职责分工,强化全省统筹、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考核评价力度,定期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开展考核,按月对各地区平台的交易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二)进一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研究制定《辽宁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招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密切跟踪国家《招标投标法》修法进程,启动《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前期论证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整合全省各行业、各地区各类交易系统、监管系统、服务系统以及相关配套系统,实现一网展示、集成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领域主体信息库,推动省内招标投标交易主体登记、资格、业绩、信用等信息统一共享、分类管理。加快推动省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适时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四)进一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分行业建立省市县(区)一体化垂直监督管理体系,探索制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移送线索的标准、程序和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加强项目全周期全方位监管,推动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