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好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扎实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务实举措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调研问需 共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为搭建企业和行政复议的连心桥,省司法厅联合省工商联连续召开8场座谈会,听取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并立足企业需求制定出台《辽宁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为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合省工商联召开省级层面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化解座谈会,就行政复议如何通过个案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此外,持续做好涉企行政复议精准宣传,通过省工商联官方媒体向企业及商会发布涉企行政复议宣传视频3个,引导企业知复议、会复议。
优化申请服务 主动营造复议助企护企氛围
自实施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围绕让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少跑腿、快受理,不断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可感度,持续降低企业参与行政复议的成本。
全省115个行政复议机构全部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省司法厅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全省115个行政复议机构受理申请渠道。沈阳市在18个重点企业园区设置行政复议联系点,进企业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并承诺上门受理企业行政复议申请。丹东市在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行政复议窗口,派驻专职工作人员驻扎企业聚集地,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复议服务。营口市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和营口市河南商会、吉林商会等5家商会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采取专人和专用场所的方式实体化运营,代为接收并初步审查行政复议申请。阜新市、盘锦市推行涉企行政复议申请预约接收服务,不断优化便企助企服务。
此外,有条件的地区持续推行涉企行政复议申请跨域流转,对符合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涉企行政复议申请,由收到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进行转送,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城通办、全域受案。
发挥制度优势 全力做好涉企行政争议化解
行政复议制度作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机关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方面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辽宁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并积极出台务实举措,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高质量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
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审理案件“五个百分百”,即坚持涉企案件听取当事人意见率100%,坚持涉企案件调解征求意见率100%,坚持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专家咨询率100%,坚持涉企复议决定后释法答疑率100%,坚持涉企行政复议文书履行率100%。打造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新模式,营口市出台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三跨三全程”工作办法,并成立一站式涉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行政裁决、诉讼、仲裁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行政争议一站式化解机制。加强协同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盘锦市建立“检司协同”工作机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出席案件听证会、核查会,参与提出调解意见、提供咨询,共同约谈有关行政机关。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复议后答疑制度,抚顺、朝阳等地为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规范制作《行政复议后答疑告知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一并送达当事人,为企业全方位答疑解惑。
下一步,辽宁省司法厅将持续聚焦行政复议护企品牌建设,以高质量的行政复议工作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辽宁新时代“六地”建设贡献行政复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