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社会,孝道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它不仅是传统伦理文化的基石,而且是整个文化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石。我们要把国家治理好,不仅需要以法治国,也需要以德治国。德治的“德”,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家庭美德中,头一条就是孝敬老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家庭和谐,老年人的权益才有保障。而孝道,正是调节家庭关系的一剂良药。
(一)孝道教育应从娃娃抓起,弘扬孝道长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后我们老了,力衰了,谁来孝敬我们,谁来照料我们,这是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1、父母是对子女进行孝道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家庭的未来,应当精心培养。现在的独生子女,由于生活条件好了,父母溺爱,爷爷、奶奶娇惯,要啥给啥。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很容易成为以我为中心、淡化亲情回报、缺少社会责任感和对人冷漠的人,这对小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是很不利的。因此,父母应当以孝道为切入点,把孝道教育和法治教育结合起来,把孝敬父母的教育纳入子女做人的教育之中,让他们从小就懂得孝敬父母的道理,懂得父母养我小,我养父母老。儿女孝敬父母,报达养育之恩是天经地义的,但子女能否养成良好的孝道,责任全在父母和长辈。
2、父母要以身作则当子女的表率。在目前的家庭中,总的看,关心下一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关心上一代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因此,以德治国应当从家庭入手,从孝道入手,从自已做起。父母是子女的一面镜子。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父母对自己长辈行孝的态度、情感和行为是对子女最好的教育。人们常说,身教重于言教。父母在家中的言行往往是一种无声胜有声的强影响力。作为父母要特别注意自己对长辈的行为,以自身对父母的爱、对父母的尊重,来感染、影响子女。只有孝敬自己的父母,才能得到子女的孝敬。
(二)及时化解代际矛盾,减少子女侵权行为的发生
现代社会家庭小型化,提倡尊重个人独立人格,以个人成就为取向,家庭本位逐渐让位于个人本位,使得亲子关系的疏远和“孝亲”观念淡化了。此外,两代人之间不同的价值观念、心理状态、道德标准和生活方式诸多方面的差异,都会造成两代人之间沟通的障碍。正确处理代际关系的方法就是沟通和交流,而沟通和交流的基础是相互理解。正确处理代际关系,双方都应该慬得以下几点:
1、父母与子女人格是平等的。传统孝道是建立在父尊子卑,父主子从的人格不平等的关系上,父辈是权利主体,而子辈仅是义务主体。而现代亲子关系及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均是人格平等,这是建立新型孝道的基石。父辈与子辈要互相尊重,老年人不能死抱着传统观念,把子女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对子女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要民主管理家务,不搞一言堂,要理解晚辈,不要“居高临下”,声俱厉色去指责或发号施令;晚辈要以尊重、理解、忍让和体谅的态度对待长辈的意见,维护长辈的尊严,遇有意见分歧,应心平气和地沟通,应求大同存小异,不能给长辈脸色看,更不能讥笑长辈。“代沟”这一对矛盾,应该说主要矛盾在长辈一方。只有父母与子女两个主体共同维系,互相善待对方,和谐家庭才能持久。
2、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是并行互益的。传统的孝道是“重孝轻慈”,现代社会强调“父慈子孝”,提倡父母应以慈养孝,子女应以孝养慈。只有在互爱、互尊、互敬的关系中,孝道才能有效运作,慈道也才能有效运作。
3、父母与子女之间感情是互促互动的。俗话说,有爱心才有孝心。父母对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应该一样疼爱,一样的关心,不能厚此薄彼。父母身体好时,也应力所能及帮助子女承担一些家务。子女对父母的孝心要从细微之处做起,从生活细节入手,从一些最琐碎、最简单、最容易的生活小事做起。如给父母洗一次衣服、端一杯茶、盛一次饭、夹一次菜,帮助父母洗一次碗筷、晒晒被褥、理理床舖、捶捶背、搓搓澡、修修脚、挖挖耳。节假日陪父母上一次公园、郊游一次,父母生日写一封信、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问候、寄一张贺卡、买一件新衣、送一份礼物,别看这些小事,父母会从中得到极大的安慰和满足。爱心与孝心互促互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才能持久。
(三)尽孝须及时,行孝是不讲条件的
行孝是子女的义务与责任所在,细在耐心,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1、要在父母在世时尽好孝道。孝敬父母,关键是要及时,不能等待。“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不少人因为不能及时孝敬父母与长辈,而悔恨终身。改革开放以来,常常听见有人说,竞争激烈,工作太忙,尽孝没有时间;收入低负担重,尽孝没有能力;两代人分居,无法行孝;谋生他乡,远离父母,孝心难表达;还有人认为父母有退休金、有“低保”,赡养问题已不存在等等,这些都是无心行孝的借口。天下最不能等待的是孝顺。等到自已认为获得了成功,有财力能力去行孝时,父母已走完了人生旅程,却没了机会。所以敬孝要及时,趁父母健在,从精神上、物质上给予父母关怀和照顾。常回家看看,陪父母聊聊天,让父母享受天伦之乐,否则会留下终身遗憾!
2、尽孝是不需要理由的。有些子女以幼时父母没有送自己上学,或以父母未帮自己带小孩,或以父母分家析产时不公,或以放弃遗产继承权,或以自己负担重,或以自己工作忙为理由,不赡养父母,不看望父母,这是不对的。孝敬父母,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义务,而且也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不应该讲条件的。我们的身体发肤源于父母,无论花费多少金钱、多大力气、多长的时间,报达父母养育之恩都是应该的。儿女敬孝父母是不需要理由、不讲条件的。敬孝父母是做儿女的天职,是非尽不可的义务。
(四)严肃处理不孝敬父母的子女
衰老和死亡是“人人有份”的生命历程,谁也无法拒绝,谁也躲不过。不要冷漠老年人,应当用尊重、理解、同情和容忍的真情去帮助和关心老年人,这不仅有益于社会,也有益于个人,因为关心老人也就是关心自已的晚年,给老年人做好事,就是给自已做好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一个因果关系。
1、要鼓励老年人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今有些子女只管自己过得好,不尽孝道,不管父母死活,把老人视为累赘,对父母的疾苦视而不见,精神折磨父母,疏远、冷落、歧视父母,争夺父母财产,打骂、虐待老人,甚至杀害老人。很多老人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有的老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有的不敢告,怕输赢都无出路,因而采取了忍让的办法。也有一些老人不堪虐待,悲观失望地走上绝路。我们对不尽孝心的人和事,要大胆批评帮助和教育,如果这样还不行,就要鼓励老年人拿起法律的武器,诉诸法律,给予法律制裁。
2、各级执法部门要为老年人撑腰壮胆。各级执法部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责任。我们的任务就是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我们的责任就是通过孝道教育与法制教育,大力宣传孝道文化,加强孝亲敬老教育,普遍提高家庭成员对养老敬老的认识和法制观念,促使儿女能自觉尽到孝敬父母的责任,强化家庭成员的法制意识,约束不法行为,减少违法犯罪,使那些对老人缺乏爱心、孝心和责任心而忘本的人越来越少,让老年人安享祥和温馨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