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考就要开始了,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子放下经济包袱,全心追逐自己的求学梦想,我们总结了我市现行的准大一新生及高校在校生的资助政策,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问题:
考上大学后的准大一新生可以申请什么学生资助项目,如何办理呢?
回答:
您可以申请“当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以及“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当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沈阳户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正式录取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农村五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原建档立卡学生7000元/年·生,低保边缘户1800元/年·生,其他3000元/年·生
资助频次:一次性补助
申办材料: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材料、最低生活保障证件、低保边缘证件、农村五保证件、孤儿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材料
如何办理:通过盛事通APP—省心办—好政策—惠民直达模块登录“当年考入大学学生资助审批系统”申请办理
二、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符合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指向条件的沈阳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资助频次:每年一次
申办材料:身份材料和家庭经济困难材料
如何办理:咨询户籍所在区县资助管理部门具体办理。
各区县(市)助学贷款办理电话:
和平区 韩老师 024-23869718
沈河区 徐老师 024-24805810
铁西区 崔老师 024-85866957
皇姑区 王老师 024-26217636
大东区 马老师 024-24327320
浑南区 秦老师 024-24211452
于洪区 赵老师 024-25347191
沈北新区 孙老师 024-89610859
苏家屯区 张老师 024-22725369
辽中区 景老师 024-87881927
新民市 王老师 024-27615666
法库县 陈老师 024-87105530
康平县 孙老师 024-87337169
问题:
进入大学校园后可以申请什么学生资助项目,如何办理呢?
回答:
您可以申请“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和“高校学生资助”两大类共十个学生资助项目。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原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高校(含高职)在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沈阳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总额低于8000元的,据实补助;高于8000元的,按8000元补助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申办材料: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材料
如何办理:通过盛事通APP—省心办—好政策—惠民直达模块登录“沈阳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审批系统”申请办理
二、高校学生资助体系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资助标准:8000元/年·生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二)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资助标准:8000元/年·生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三)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5000元/年·生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四)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3300元/年·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士兵学生3300元/年·生
资助频次:每学期/次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资助标准:硕士生2万元/年·生;博士生3万元/年·生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资助对象: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
资助标准: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博士研究生1万元/年·生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生;博士研究生1.3万元/年·生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八)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就读省、市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孤儿大学生
资助标准: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同上;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九)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6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资助频次:每学年/次
※如何申报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相关学生资助项目请学生本人或家长咨询高校辅导员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