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举行。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孟昭贵介绍,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1月8日上午开幕、1月10日下午闭幕,正式会期3天。目前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2023年12月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沈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沈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沈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沈阳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八)补选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九)通过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十)审议和票决沈阳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本次大会应出席代表520名,组成14个代表团。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等40名法定列席人员列席会议全程,邀请副省级老领导、市政协现职副市级领导同志列席开幕会和闭幕会,请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列席开幕会。本次会议还邀请30名公民旁听三次全体会议。
政协沈阳市委员会秘书长闫卫东介绍,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1月7日下午开幕、1月10日上午闭幕,会期三天。目前,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根据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的主要议程共有八项:(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沈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沈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选举事项;(五)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六)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七)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八)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邀请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出席开幕会、闭幕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副省级老同志,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开幕会、闭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