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中坚力量,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创新的最大动力,然而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种资金的支持。
小微企业创业之初,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为两种:一是小微企业主的自有资金,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留存的盈利。随着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扩大,这两种资金来源已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这时就需要寻找外部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等,然而小微企业由于存在以下原因导致融资异常艰难。
一、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行业周期明显。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缺乏具备抵押条件的物品作为抵押获得贷款,根据央行数据,我国小微企业平均生命周期只有2.7年,其中存活10年以上的不到2%。
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从企业维度来评估风险较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是制约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如下:
1、小微企业征信信息不对称
小微企业融资难在于缺信息、缺信用,而企业的信用信息和经营信息对金融金融授信至关重要。目前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机制暂未建立,金融机构获取信息难度成本高。
2、企业信用信息意识仍需加强
由于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和信用惩戒机制尚未健全,部分企业诚信意识不足,恶意逃废债行为在部分地区和行业依然存在,破坏了金融生态环境。
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是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产品,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在小微企业和银行间引入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之后,结合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有效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中小企业一旦发生还款困难的情况,则由保险公司代偿,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和集中化经营的优势,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后,银行便可以放心的为中小企业放贷,这就可大大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9号文)中提到:“鼓励保险机构向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保证保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适当降低保费”。
疫情期间,大量企业延迟复工,使得原本收入不稳定的小微企业受到更大经济冲击,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一道保障,帮助小微企业在疫情后期贷款需求回升的浪潮中“不掉队”。
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往往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征信数据不够完善,通过购买借款保证保险获得增信,能解决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为融资提供更高效的通道。
稿件来源:平安普惠辽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