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葫芦岛市图书馆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成为我市首个获此殊荣的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是由文化和旅游部统一组织开展的四年一度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的综合评定工作,葫芦岛市图书馆参加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是建馆以来的首次参评,意义重大。
自2017年新馆开放以来,市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办舘能力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各项指标都具备了参加评估的条件。2022年-2023年3月,市图书馆全体人员全力以赴,以最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参评准备工作,围绕服务效能、业务能力和保障条件等66个项目指标材料认真准备和完善。10月完成网上填报,11-12月开展自查工作。2023年2月24日,辽宁省评估定级专家组完成实地评估。
11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的公示》,葫芦岛市图书馆获评一级图书馆,我市的连山区图书馆、建昌县图书馆和兴城市图书馆获评三级图书馆。
葫芦岛市图书馆将以此次评估定级为契机,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丰富读者活动类型,努力开创图书馆工作的新局面.把市图书馆办成读者满意和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图书馆,继续为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