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门有关医疗费用票据管理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医院有关窗口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理念,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出院结算电子发票在院财务科的指导及信息科的大力支持下,于2023年11月已全面完成上线。这标志着患者在本院就医收费、结算窗口全流程可实现无接触、无纸质化的模式。
电子票据由财政部统一监制,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用,可作为单位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凭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报销。电子票据可随时查看、下载和保存,不怕丢失,管理更加便捷。既提高了办理结算业务的工作效率,又解决日常及节假日集中办理出院结算业务,患者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
患者和家属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通过登陆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扫描结算窗口提供的电子票据二维码提取电子发票,对不方便使用手机的患者及家属,医院安排服务人员协助在自助机上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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