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是国家法定乙类传染病,诊断肺结核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综合院区的肺结核传染病报告,规范报告流程,避免迟报漏报现象发生,近日,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结核病管理科为医院综合科系及门急诊的临床医生进行肺结核传染病报卡专项培训,共有80余名医生参加了培训。
会上庄晓晨副院长强调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培训的重要意义,督促医生认真学习报卡相关流程及政策。
结核病管理科杨一帆针对平时结核质控中肺结核报告存在的突出问题—应报告病例、诊断报告流程、报卡填写要求及报告时限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培训。
结核病管理科王晓虹科长最后强调传染病报告的重要性并对临床科室提出相关要求,此次培训加强了临床医生对肺结核传染病报告的法律意识,规范了肺结核的报告流程,杜绝在临床工作中出现迟报漏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