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DEO="http://mobilepics.ws.126.net/EyaFMuZRP08WHqCx90BVWWFzZn5TG2RL0k7jkbikl.mp3,http://mobilepics.ws.126.net/EyaFMuZRP08WHqCx90BVWWFzZn5TG2RL0k7jkbikl.mp3"IMG="http://cms-bucket.ws.126.net/2023/0922/d8cdf42fj00s1dns2000wc000p300alc.jpg"ALT="【声动辽宁 第二季】 第9期 斯里兰卡"BROADCAST="in"SIZE=""@@
斯里兰卡,旧称锡兰,是一个距离赤道近千米的热带岛国,在地图上被誉为“印度洋中的一颗明珠”,旅行家马可·波罗曾形容这里是“最美的岛屿”。
中斯友好源远流长,两国关系积淀深厚。近年来,两国积极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斯里兰卡科伦坡莲花电视塔便是中斯两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合作项目,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大部分贷款,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莲花电视塔塔高350米,是迄今南亚最高的电视塔。投入使用后,莲花塔不仅是一座发射信号、提供通信服务的电视塔,还具备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功能。
2021年3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斯里兰卡总统戈塔巴雅通电话时表示,中方愿同斯方稳步推动科伦坡港口城、汉班托塔港等重点项目,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为斯里兰卡疫后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第九篇 斯里兰卡
1.自然经济概况
斯里兰卡是位于印度洋上的热带岛国,属于英联邦成员国。斯里兰卡位于印度洋中心,素有“印度洋上的珍珠”之称,北隔保克海峡与印度相望,南部靠近赤道,紧邻亚欧国际主航线,拥有连接东西方的优越地理条件。
斯里兰卡拥有2,200多万人口,全国分为9个省和25个区。首都科伦坡是斯里兰卡的政治、商业和文化中心,面积37.31平方公里,素有“东方十字路口”之称,从中世纪起,科伦坡就是世界上重要的商港之一。
斯里兰卡为多民族国家,包括僧伽罗族、泰米尔族、摩尔(穆斯林)等民族,其中,僧伽罗族人口占74.9%,泰米尔族人口占15.4%,摩尔族人口占9.2%,其他民族人口占0.5%。
中国和斯里兰卡是友好国家,两国人民有着传统友谊。2014年,习近平主席对斯里兰卡进行国事访问,这是中国国家元首时隔28年再次访问斯里兰卡。2017年,时任总理维克拉马辛哈率团参加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两国领导人就“一带一路”框架下深化和加强经贸领域务实合作达成广泛共识。中国在斯里兰卡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招商局集团投资的汉班托塔港、科伦坡港南集装箱码头、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科伦坡港口城、中航国际(香港)集团公司投资的科伦坡三区公寓等项目。
2.税制综述
斯里兰卡实行属地税制,税收体系和制度健全,税收监管严格,同时税收政策随着政权和经济的变动也经常发生变化。
斯里兰卡税收法律法规所囊括的税费种类范围广泛,大致分为直接税、间接税、进口税和其他税费四大类:(1)直接税的主要税费种类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预提所得税;(2)间接税的主要税费种类有:增值税、消费税等;(3)进口税的主要税费种类有:进口关税、港口和机场发展税等;(4)其他税费主要有:印花税、股票交易税、博彩和赌博业税等。
3.企业所得税
斯里兰卡居民企业是指根据斯里兰卡法律成立,其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场所位于斯里兰卡,或在纳税年度内实际管理机构和控制中心位于斯里兰卡境内的法人实体。此外,作为承包商或分包商签订相关协议的法人实体,在该协议规定的承包或分包期间应被视为斯里兰卡居民企业。
斯里兰卡的居民企业应就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活动产生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斯里兰卡的企业所得税率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40%、24%、18%和14%。其中,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4%。
斯里兰卡于2018年4月1日起征收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在此定义为投资性资产实现的收益,纳税义务由单次交易产生,按次而非固定时点征收,税率为10%。企业需在其投资性资产实现收益后的30天内申报并缴纳资本利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应税收入,扣除与收入相关的支出、成本、损失以及减免后的所得额。
4.预提所得税
斯里兰卡非居民企业是指不在斯里兰卡成立,其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场所不位于斯里兰卡,且在纳税年度内实际管理机构和控制中心均不位于斯里兰卡境内的法人实体,即不满足斯里兰卡居民企业定义的企业,均视为斯里兰卡的非居民企业。
斯里兰卡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仅限于来源于斯里兰卡的境内所得。斯里兰卡的常设机构向机构总部支付的与其在斯里兰卡的经营业务相关的支出,可在不超过其当年所得10% 的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非居民企业适用与居民企业相同的所得税税率。
如果税收协定税率低于《国内税收法》规定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可向税务局提出申请,允许扣缴义务人适用税收协定税率。
5.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斯里兰卡国内消费的货物和服务所征收的税。进口到斯里兰卡的货物以及在斯里兰卡领土范围内供应的货物和服务是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增值税是针对服务生产和分销链条中,每个阶段的增量价值征收的多阶段税收,税负由货物或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在斯里兰卡开展应税行为,或从斯里兰卡进口货物的过程中,增值税登记人需要对每项应税货物和服务在纳税期内缴纳增值税。
斯里兰卡的增值税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零税率,其中一般税率为8%。
在斯里兰卡发生应税行为,并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居民和非居民,都必须完成增值税登记,并就其应税货物或服务的销售额计缴增值税。
6.港口和机场发展税
斯里兰卡海关在进口环节,除关税外,还需对进口至斯里兰卡的商品和货物征收港口和机场发展税。
港口和机场发展税的税率根据具体货物分为10%, 2.5%和2%。
海关基于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按具体货物适用对应税率,计算应交的港口和机场发展税。
对下列进口货物,可免征港口和机场发展税:(1)计划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2)生产出口货物的原材料;(3)保税工厂用于石油作业中的存储、装配、维修、出口等环节,所进口的设备、材料及耗材。
7.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根据《国内税收法》,对于纳税人以避税为主要目的之一而进行的交易、安排或经营活动,税务局将对纳税人因此类交易、安排或经营而获得的相关利益依法征税。
税务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1)使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价值(或价格)对纳税人不同价值的合同、协议或经济活动进行调整;(2)对没有反映交易实质的合同、协议进行重新定义;(3)对纳税人或参与相关交易、安排或经营的其他个体的应纳税额进行调整。
8.中斯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
斯里兰卡政府与中国政府于2003年8月11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以避免双重税收和防止对所得税的偷税漏税。该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中国生效,自2006年4月1日起在斯里兰卡生效。
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如果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以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向省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税务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问题。
根据OECD 税收协定范本中的规定,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的征税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三年内提出。
9.在斯里兰卡投资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中资企业在斯经营,应妥善处理与斯里兰卡当地工会的关系,切勿参与到选举当中,注意自我保护。同时,斯里兰卡存在一定偶发性的地缘政治风险。目前,斯里兰卡债务过剩以及持续庞大的财政与国际融资需求严重制约了其经济发展前景。此外,中国企业在斯投资,还应重点防范以下税收风险,如纳税申报风险、调查认定风险、滥用税收协定待遇风险、信息报告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以上是关于斯里兰卡国家税收指南的简要介绍,希望可以帮到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