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前夕,为为进一步做好广泛宣传贯彻工作,8月31日,省残联会同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开展“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辽宁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主题活动。活动在省图书馆举办,相关部门、残疾人朋友、社会媒体等60余人参加,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于洋主持活动。
图为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省无障碍法律专家、大连市残联兼职副理事长吕洪良博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的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了阐释解读。省图书馆馆长杜希林就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为广大视障、听障人士提供无障碍阅读服务等做了经验介绍。省民政厅就指导养老服务机构高标准、规范化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提高老年人信息化产品使用能力以及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及相关工作标准进行介绍。省住建厅就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完善我省相关配套政策法规、营造无障碍建设社会氛围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释。省检察院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引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公益诉讼增强法律实施的“刚性”、开展前端治理,探索源头治理等方面做了介绍。
图为活动现场
省残联从建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伍、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工作配合和业务协同、运用多平台网络媒体强化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并在现场安排了国家辅助器具(东北)区域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普视力、听力常用基本型辅助器具与无障碍环境的应用知识普及。参加活动人员通过近距离体验无障碍信息化的阅读服务,切身感受无障碍环境建设带来的便利。
图为活动现场
图为活动现场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性法律,将为新时代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根本的法治保障。下一步,省残联将主动作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为有利契机,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倡导无障碍理念,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内容、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和法治建设,为促进我省无障碍建设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贡献力量。
图为活动现场
省残联宣传文体部、权益保障部、组联部和省图书馆无障碍服务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图片:辽宁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