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消费者保险服务体验,平安养老险辽宁分公司开展常态化普及金融保险知识,现就销售误导行为提示广大消费者:
1.销售误导风险。一是向销售人员详细了解欲购买产品的性质,区分清楚该产品到底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存款或其他金融产品。二是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投保提示书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说明书,不要相信销售人员私自制作的宣传材料和手写的承诺书等。三是认真配合保险公司的回访。对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向投保人进行回访,以及时发现销售时可能存在的欺骗误导等问题。请投保时准确、完整填写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您及时回访。保险公司回访的事项较多,请认真配合,耐心倾听、慎重回答有关问题,对不清楚的内容应立即提出疑问,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解释。
2. 退保损失风险。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保险合同都有犹豫期的起算及期限的约定。撤销保险合同宜在犹豫期内提出,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一定的工本费外,应退还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只能申请退保,投保人将有一定损失,有的险种甚至损失较大,请慎重决定。
3. 收益不确定风险。请您特别注意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这些产品的分红和收益是不确定的。这些产品具有投资理财和风险保障功能,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存在明显区别,请您不要混淆或将其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能将其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4.续期交费压力风险。如果您购买的是分期交费的人身保险产品,请您特别注意每年交费额及交费年限,购买前请充分考虑自身是否有足够稳定的持续交费能力。交费能力可能通常受到个人资产、收入、年龄、健康等相关因素的影响,请避免轻率地作出购买决定。
平安养老险辽宁分公司对广大消费者积极承诺,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严格遵守《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保险消费者如果发现保平安养老险辽宁分公司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等问题,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向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