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共破获破坏林木、野生动物及农用地资源案件4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2名,收缴林木1.6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8万余只,收回农用地4700余亩,收缴枪支、无人机、张网、猎夹等作案工具870余件。
8月2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涉林、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措施成效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政委万凯介绍了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森林警察战线紧紧围绕公安部“昆仑2023”专项行动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作用,密切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广辟线索来源,集中破案攻坚,“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办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批犯罪链条。截至目前,共破获破坏林木、野生动物及农用地资源案件4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2名,收缴林木1.6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8万余只,收回农用地4700余亩,收缴枪支、无人机、张网、猎夹等作案工具870余件。
发布会上,辽宁省公安厅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案例1.沈阳吴某哲等人非法狩猎案
2023年3月至案发,以犯罪嫌疑人吴某哲、周某明、王某为首的盗猎团伙,以爱鸟自愿者为掩护,利用熟知鸟类生活习性和栖息繁衍地点的便利条件,结伙流窜至辽宁沈阳、本溪等各类候鸟栖息繁育地,使用气枪、网炮、伸缩钩等工具大肆非法猎杀大雁、苍鹭、花脸鸭等野生鸟类,并以食用为目的将猎捕野生鸟类销往广东、湖南等地进行贩卖牟利。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野生鸟类1000余只,收缴作案用气枪1支、网炮4门。
案例2.大连“2.15”非法狩猎案
2022年至案发,以犯罪嫌疑人王某达、朱某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微信群等互联网平台传播猎狗围猎方法及出售禁猎工具,实施非法狩猎犯罪行为200余起,非法猎杀野鸡、野免等各类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1200余只。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扣作案工具摩托车15台、猎犬38只、头灯25个、弹弓6把、弹珠2400余发,收缴非法猎捕的野鸡、野免、黄鼬等各类野生动物死体38只。
案例3.铁岭刘某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8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刘某玉在自家和租用其他村民的耕地内,以自驾铲车、钩机等非法手段剥离黑土耕作层,采挖耕地地表黑土资源,并将采挖的黑土资源作为花土销售至辽宁沈阳、吉林通化等地。经鉴定,非法占用并破坏农用地29.92亩,其中基本农田19.05亩,一般耕地1.78亩,沟渠和沟塘水面9.09亩,涉案价值3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案例4.丹东于某波、刘某龙等人滥伐林木案
2020年11月至2022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龙在明知于某波等30余人无法提供木材合法来源手续的情况下,长期在宽甸满族自治县牛毛坞镇及周边乡镇非法收购、运输滥伐的林木,并将收购来的木材销售至辽宁、吉林等地。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移交纪检监察部门4名,扣押木材80余吨,大柴2200余吨,涉案木材总蓄积量约5000余立方米。
案例5.葫芦岛“4.10”非法狩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2年4月至案发,以孙某亮、韩某成、于某明为首的犯罪团伙,非法猎捕、运输、出售中华蟾蜍并采集蟾酥销售至药厂谋取暴利。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获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中华蟾蜍活体17.5万余只、蟾酥10余公斤,涉案野生动物交易价值1.14亿余元。
据了解,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昆仑2023”专项行动中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强化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地深挖、彻查、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领域犯罪。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最大范围、最强声势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林草、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通过打、防、管、控多种措施,确保打击成果最大化。此外,将进一步加强与检法部门协作,做到案件快侦、快诉、快判,严惩违法犯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