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场景很多,包括入职、升学、参军、出国(境)等,以往申办流程繁琐、费时,现在好了……
8月2日上午,辽宁省公安厅召开辽宁公安“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工作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处处长蔡旭介绍辽宁公安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方面的有关情况。
6月30日全省正式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申领
无犯罪记录证明,日常生活中关系到群众入职、升学、参军、出国(境)等场景,申请办理量较大。以往异地申办的群众需要本人返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流程的便捷度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新期待。辽宁公安聚焦群众所需所盼,为最大限度提升服务效能,减少群众办事时间、经济成本,以“小切口”为突破,在相继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申请、线下邮寄等系列便民举措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功能。该功能开通以来,已为群众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33529份,日均出具证明1000余份,进一步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的便利。
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推出的创新举措
开通网上申领主要有三个方面创新。一是创新申领及审批模式。以“集约化电子化规范化”为原则,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以电子表单形式嵌入“辽宁公安”APP。群众在申请业务时,可直接在手机上填写申请信息并签字,窗口审批端直接生成电子申请表,申请信息一目了然,有效解决了“非面对面审批”带来的数据互信问题。二是统一证明样式。全面推广统一制式证明,现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同时可以生成二维码,通过扫码可以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核验证明信息,达到样式统一、方便核实的效果。三是多元化结果领取方式。依托“辽宁公安”APP,目前“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群众可即时在手机上查看、下载、打印证明电子版,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提升了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申领条件和申领方式
一是适用对象,“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目前仅限个人查询本人无犯罪记录。
二是申领方式,按照自愿原则,我省常驻户口居民或持我省签发居住证在辽暂住人员,通过登录“辽宁公安”APP实人认证,提交相关材料并签名后,可申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
三是申领材料,在户籍地查询的,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确认;在居住地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并签名确认。
此外,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蔡旭处长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对户政、居住证、身份证和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相关业务逐项进行梳理,细化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争取实现更多公安便民服务事项签名即办;二是以“网办中心”验收为契机,持续推动实现更多便企利民事项在“网办中心”一站式办结,不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效;三是持续推动“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深度应用,力争实现在更多渠道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申领功能,务求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
随后,辽宁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处副处长李贵强就群众社会关切回答记者提问,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为3个工作日,加快办理一般在1个工作日办结(查询对象涉及有记录信息不齐全等需要核查情形的不计入时间)。无犯罪记录证明只反映出具证明时申请人的犯罪记录信息情况,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群众通过“辽宁公安”APP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时,必须是申领者本人进行二次实人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方可申领,别人无法冒领,即使手机遗失也不用担心,被冒用的可能性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