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客户李女士为某工厂员工,2023年4月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把胶水滴入眼睛中,单位带李女士立即就医,虽然及时得到治愈但仍导致失明, 出院后到保险公司申请医疗费和伤残金,保险公司根据李女士提供的材料审核,该案件正常调查核实,在调查人员走访医院过程中发现被保险人长时间服用减肥药,同时调取李女士工作单位录像核实,发现出险事故当日李女士未操作胶水作业,不存在胶水滴入眼中。李女士因自身擅自用药导致疾病,属于自身原因,在工作人员的一再询问下,李某表示因自己生病了怕工厂不管她,自己又没有钱,所以才欺骗老板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客户,所有材料提交到保险公司后,均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如发现资料造假将拒付处理,李女士还可能触及刑法,李女士知道后非常后悔,马上撤销了赔付申请。
【法律条文】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属于保险诈骗罪,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不应弄虚作假,最终损害自身利益,得不偿失。
【风险提示】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保险的意识逐渐提升,发生理赔率也接踵而至,但别有用心之人看到了可乘之机,企图利用保险赚取非法利益。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投保的意义在于:守住赚到的钱,护住美满的家。买保险其实是用少量的钱转嫁自己和家庭的风险,不要因为缴了保险费没有得到经济回报就认为很吃亏,更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去造假,可能会触及法律。
稿件来源:平安养老险辽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