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为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保驾护航,沈阳市公安局于4月26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入境8项举措”新闻发布会,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入境服务8项举措”。
1、企业人员因招商引资、外贸洽谈、签订合同、紧急会议及谈判等紧急出境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批时限由6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2、为需批量派遣人员赴境外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企业提供预约、集中及延时受理服务。
3、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专门区域、专门窗口、专设流程的简约便利化服务。
4、在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过程中,提供出国(境)安全、应急、文明旅游等提示提醒服务;对我市居民在境外丢失出入境证件的,配合我国驻外使(领)馆第一时间核实身份,协助其补办证件。
5、出入境记录、监护关系证明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证明等能够通过内部系统核实清楚的办证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交。
6、对我市备案企业邀请的外籍人员因紧急事由无法及时办妥入境签证的,可由企业代其提前向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签证部门申请贸易签证入境。对在我市进行投资考察、洽谈合作、参加展会、签订合同的外商,可根据其需求签发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贸易签证;因贸易活动需再次入境的,可视情签发一次、两次或多次签证。
7、对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外籍投资人,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可签发有效期5年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对其随行家属签发相同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8、对国际知名高校外籍学生及国内重点高校外籍留学生,毕业后来沈阳创业的,可签发有效期2年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被我市企业聘雇的,可直接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图片来源:沈阳市公安局)